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部署,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推動本市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推進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
2023年3月9日
關于推進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光伏發電資源潛力大,技術成熟,是本市開發利用條件最好的可再生能源應用形式之一。大力發展光伏發電對驅動城市高質量發展、支撐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具有重要意義。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將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應用作為推動城市綠色發展的重要手段,統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與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堅持宜建則建、綜合應用,深入推進分布式應用、多元耦合發展。強化科技創新、風貌融合、生態協調、安全實用,推進高起點規劃,高品質建設,高水平應用,高效率服務,高標準管理?!笆奈濉睍r期,力爭實現全市新增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90萬千瓦。
二、高起點規劃
加強可再生能源發展與規劃體系的銜接融合,在具備條件的新建建筑、新建設施,以及城市更新等項目建設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光伏發電系統。
(一)科學合理布局
實施分區分類管理,推進光伏發電與城市建設協調發展。加快平原新城和生態涵養區光伏發電規?;l展,全面推廣建筑、基礎設施、設施農業等重點領域光伏發電應用。同時,做好自然保護區、林地、風景名勝區等敏感區域的規劃銜接,避免對生態、環境、景觀造成影響。積極推動中心城區光伏發電精細化應用,加快建筑光伏一體化推廣,強化重點功能區,以及城市更新項目光伏發電應用。提高首都功能核心區光伏發電項目規范化管理水平,嚴格落實老城整體保護要求,避免光伏發電系統對兩軸地區、歷史文化街區等產生景觀影響。
(二)強化規劃引領
將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應用要求作為城市規劃體系的重要內容,研究推動規劃落地實施的政策措施。根據《北京市碳達峰實施方案》要求,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園區、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不低于50%。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城市副中心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將安裝光伏設施作為強制性要求,“三城一區”、“雙樞紐”等重點功能區,以及城市更新重點項目應參照城市副中心建設要求,強化新建公共建筑光伏設施應用。市區兩級發展改革部門依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在項目審批和核準過程中對光伏利用情況進行審核。
(三)落實規劃管理要求
嚴格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首都功能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2018年—2035年)》要求,強化分區域管控。在兩軸地區、老城及三山五園地區、文物保護單位及周邊環境管控區域,以及在文物古跡用地、宗教用地、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用地、生態景觀綠地、園林生產綠地、保護區用地、安全設施用地、水域等用地類別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要嚴格審核監管,必須符合所在區域規劃管理相關規定,并做好規劃、風貌管控銜接。
三、高品質建設
加強設計咨詢機構光伏設計能力建設,提高設計水平,推進光伏發電系統設計安全、規范、美觀、高效。
(一)提升技術能力
各設計單位要切實提高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技術應用的設計能力,強化與建筑結構設計、電氣系統設計、建筑外觀設計等專業的協同配合,配備專業設計人員,編制標準、圖集,建立光伏設計技術體系。
(二)強化設計要求
光伏發電項目單位應選擇具備電力、新能源等相關資質的設計單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設計時應對建筑及設施壽命、防火、材料、結構和載荷等因素充分論證,科學評估建筑應用光伏發電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推動風貌融合
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應滿足所在區域生態環境、城市風貌、第五立面管控等相關要求,項目外觀、色彩應與建筑主體及周邊環境相融合。屋頂光伏設施高度應滿足建筑高度的管控要求,對于超出既有建筑女兒墻高度的光伏發電組件應采用隱蔽設計,避免對周邊建筑及環境造成影響。
(四)完善標準體系
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規劃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應加快研究制訂建筑光伏一體化、綜合能源系統、虛擬電廠等光伏發電綜合應用項目建設標準,加快完善光伏發電應用領域安全、消防等相關標準,在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等相關標準編制、修訂過程中,充分考慮光伏發電技術應用。區級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規劃自然資源等部門要根據規劃管理、風貌管控等相關要求,分級分類分區制訂光伏發電規劃建設指南,指導項目建設。
四、高水平應用
鼓勵科技創新、綜合應用、多能耦合,加快建筑光伏一體化推廣,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光伏項目建設,提升整體應用水平。
(一)全面推進建筑光伏發電應用
落實《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要求,新建建筑應安裝太陽能系統。大力推動建筑光伏一體化技術應用,提升建筑品質。推廣分布式光伏發電在城市更新領域應用,將低效樓宇提升改造、老舊小區綜合整治等項目納入支持范圍。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應率先垂范,實現光伏發電系統宜建則建。
(二)大力推動基礎設施光伏發電應用
大力推廣光伏發電系統在綜合交通樞紐、軌道交通車輛基地、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再生水廠、自來水廠等水務基礎設施,燃氣電廠、垃圾焚燒發電廠等能源市政基礎設施,以及數據中心等信息化基礎設施中的應用。積極支持在關停礦區、垃圾填埋場及未利用地建設集中式光伏電站。
(三)積極推動農業農村光伏發電應用
加強農村個人自有住宅、農村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推廣,鼓勵整村戶用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強化農村地區光伏發電項目質量控制。鼓勵在農村集體經濟薄弱村幫扶、農村低收入群體危房改造、抗震節能農宅建設中,應用光伏發電系統,進一步提升農宅綠色低碳水平。積極推廣高效設施農業光伏發電系統應用,降低生產成本,提升經濟效益。積極支持既有設施農業改造應用光伏發電系統。
(四)加快推動產業園區光伏項目建設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具備條件的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加快發展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項目。高質量推進園區光伏發電新技術示范、機制體制創新。強化園區屋頂資源統籌,鼓勵以多元化的投資形式整體開發。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相關部門,試點探索將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納入國家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等綠色制造單位推薦條件。
(五)全面提升光伏發電綜合應用水平
拓展光伏發電在綜合能源服務、虛擬電廠建設、可再生能源制氫等新興領域應用,加強光伏發電與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多元融合發展。鼓勵科技創新,加大新技術、新材料應用支持力度,強化高效組件,以及新型、輕質太陽能電池組件推廣,建設先進示范項目。探索智能光伏系統試點應用,推動光伏發電與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提升項目智能運維水平和電網友好性。鼓勵各項目單位建立智慧監測系統,對納入政府資金政策支持范圍的項目,按要求做好數據采集、監測和共享工作,并接入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監測平臺。
(六)資金支持引導高質量發展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深入研究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的有效路徑,分類精準制定支持政策,對北京市行政區范圍內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并網發電、并符合條件的光伏發電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創新投融資模式,鼓勵項目單位充分應用各類金融工具對光伏發電項目進行社會化投資,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光伏項目投資建設。
五、高效率服務
優化備案管理,強化并網服務,加強政策支持,不斷完善光伏發展市場環境。
(一)優化備案程序
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企業投資項目事中事后監管辦法》要求,各區發展改革部門對光伏項目實行備案管理時,要優化備案流程,提高備案效率,鼓勵針對同一主體開發建設的法人單位項目實行整體備案。
(二)強化并網服務
嚴格遵守《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要求,電網企業在辦理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時,應壓縮辦理時間,不隨意附加條件,不增加企業開發建設成本,加強并網服務,確保項目并網接入安全可靠。施工單位應確保項目滿足安全運行要求,嚴防漏電、觸電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風險隱患。對于因光伏發電項目接入引發的過電壓、諧波等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的情況,項目單位應及時配合電網企業進行治理。
(三)加強金融服務
鼓勵金融機構充分應用碳減排支持工具、光伏項目貸、綠色金融債等綠色金融工具,為新建光伏發電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光伏項目建設。鼓勵金融機構對農村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提供小額貸款等金融服務,加強資金用途審查和流向管理,防范信貸資金被挪用風險,避免侵害百姓利益的違法行為發生。
六、高標準管理
(一)規范項目建設
各項目開發單位要嚴格按照《建筑光伏系統應用技術標準》《分布式光伏發電工程技術規范》等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要求,規范開展光伏發電項目設計、建設。光伏組件、逆變器等主要設備應經過專業檢驗檢測機構認證,滿足產品質量、安全防火等相關標準要求。新建建筑應在施工前按照相關標準明確光伏發電相關技術要求,做到安全、高效、實用、美觀,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對于法人單位光伏發電項目,項目單位應按標準要求規范各階段驗收工作,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驗收檢測。第三方機構應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NCA)批準,并經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對驗收檢測結果負責。
(二)加強可持續運維
光伏發電項目應由具備專業能力的運維企業承擔運行維護工作,運維企業需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等相關資質證書,建立健全項目運行維護及安全管理制度,負責日常檢修維護和故障處理工作。推進光伏發電運行維護社會化發展,壯大可再生能源第三方運維市場。項目單位應定期對項目防火、防雷、防風等安全性能進行檢測。鼓勵電網企業通過智能化、數字化平臺,對項目發電、上網電量、電能質量及項目運行安全狀況進行監測。
(三)強化監督管理
市區兩級發展改革部門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中,強化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的應用情況評估,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督。各區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所在區規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對項目合規性進行監督。各區應建立健全光伏發電項目安全管理機制,加強光伏發電項目全過程監管,指導督促項目單位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安全風險防范意識,完善應急管理機制,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各項目單位,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水平,確保項目運行安全。